关于减免市直中小企业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府[2020]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经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实施对象: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含个人)。
2、优惠措施:2020年2月全月免收,2020年3月、4月减半收取租金,若2、3月份租金已缴交的,顺延执行。
3、审批程序:
(1)委托市德晟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对外招租的经营性资产,经营者自行网上下载申请表填报后邮寄至市德晟公司,由市德晟公司审核后报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审批;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自主出租的经营性资产,经营者自行网上下载申请表填报后邮寄至出租单位审核,出租单位审核后报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审批。
4、报送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29日。
5、监督管理:市财政局监督分局会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适时进行抽查监督。
6、申请表及下载路径:申请表在市财政官方网站下载,下载路径: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czj/bmwji/index.html
7、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公资中心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3877338。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市财政大厦810室。
市德晟公司联系人:莫小姐、刘小姐;联系电话:3363100。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15号华联大厦302号01室。
附件下载:减免租金申请表.xls
清远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