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发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多次强调,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是第一位的。当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团结一心、全力以赴、严防严控。随着春节假期临近结束,企业马上开始复工复产工作,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防控压力巨大,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提请大家高度重视,要把防疫工作放在首位,切实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并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防疫阻击战。
(一)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各企业要严格遵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等四类企业除外),复工后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六个一”措施(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禁“带病”复产复工,严防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全力采取防控措施,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防疫知识普及教育,并督促员工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员工防控疫情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企业内部卫生管理、对公共场所实行定期消毒处理,并加强员工清洁和防护用品配备;三是加强员工健康状况监测管理,做好员工近期出行旅游情况的统计和记录,落实体温检查等措施,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四是科学安排节后生产经营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实行错峰用餐等措施。
(三)做好企业员工权益保障工作。建议企业劝告本单位疫情发生地员工在疫情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暂缓回厂复工。确需回厂复工的,需按全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安排员工14日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才可正常上班。对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如期复工的企业员工,要充分保障员工合法的劳动权益,在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应扣发基本劳动工资。
(四)制定、完善企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企业应提前做好传染病疫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自的职责,以便及时、顺利开展传染病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疫情持续期间,生产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要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企业家朋友们,新型冠状病毒威胁着每个人的健康,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让我们一起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后,祝大家身体安康、阖家幸福、生意兴隆、新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