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 年度“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根据《广东省“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粤经信节能函〔2018〕140号)和《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粤能新能〔2019〕50号),结合我市《清远市“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我局联合市工信局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度“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清发改能环〔2019〕20号),对我市辖区内列入“百千万”名单的103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2018年度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0日